澄江:规范履职清单 提升派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6-04-08 09:50:27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澄江县从规范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履职清单入手,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总结历年来派出监督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实施《澄江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责任清单暨职权清单,既约束了派出机构的履职行为,又明确了监督对象的责任义务,为监督执纪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提升了监督实效。

《暂行规定》以清单的模式从制度层面规范了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职责,明确了八个方面监督重点,内容包括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维护群众利益、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和教育预防抓早抓小等制度的情况。

在履行监督方式和途径方面,履职清单明确规定了13项务实管用的监督措施,一是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系负责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督促并指导、协助分工联系负责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在加强领导班子监督方面,通过参加分工联系负责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和了解掌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方式,对分工联系负责部门(单位)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在日常监督检查方面,通过督促分工联系负责部门(单位)按照标准落实风险岗位廉政管理、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并指导、协助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查阅分工联系负责部门(单位)有关文件、资料,派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调研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落实廉政约谈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廉政纪律提醒。

《暂行规定》明确了如何加强派出机构的履职绩效管理。为督促工作落实,提高监督执纪质效,每周一召开派出机构工作例会,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掌握工作动态,并对派出机构工作进阶段小结和精细化安排,促使“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同时加强自我监督,对派出机构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不按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分工联系负责部门(单位)日常监督不到位,分工联系负责部门(单位)连续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其他违纪问题等情况,由县纪委监督局严格按照机关考核规定进行问效,直至纪律、法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