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三举措”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6-04-08 09:48:44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年来,凤庆县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狠纠“四风”促政风,狠抓廉政风险防控促廉政,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成效明显。

严格纪律审查,促干部清正。拓宽监督渠道,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标准进行处置,形成“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新机制。严格落实定期接访、线索排查、纪委常委包案等制度,强化纪律审查。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2015年函询谈话15人,澄清反映失实的问题19个;查办党政纪案件43件48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的20名领导干部启动问责。同时,通过凤庆县纪检监察网、政务网等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不断纯洁干部队伍,促进干部清政廉洁。

严格日常监管,促政府清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2015年对4名收受红包的党员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对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制定《凤庆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驰而不息纠“四风”。节假日期间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抓日常监管,2015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件16人,责令16个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时间无人在岗的13个单位进行函询。出台《凤庆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党政“一把手”围绕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廉对象进行现场测评。测评分值低于70分的,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在述廉中隐瞒、规避重要情况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严抓廉政风险防控,促政治清明。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凤庆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监督考核细则》《凤庆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等一批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年初制定县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79个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进行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全县共组织78个部门排查风险机构404个,查找风险岗793个,制定防控措施1678条,绘制职权流程图595张,建成“个人自觉预防,岗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监督预防”的四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到人,惩防体系建设到岗。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公开职权职责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促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