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签字背书”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4-07 15:15:27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昭通市委、市政府与11县区和71个市直部门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分级负责,厘清责任。市委书记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政府市长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与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

紧扣重点,明晰任务。责任书内容紧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从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责任制考核等11项重点,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了细化量化,逐项明确了党委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领导责任。

签字背书,压实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的推行落实,完善了压力层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上紧了法条,带上了紧箍咒,在全市形成了层级式、网状式、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