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强化监督问责 治理作风顽疾

发布时间:2016-04-07 11:22:41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两年,丽江市在坚决打击各类腐败问题的同时,出台了具体问责办法,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纪律检查和专项整治,通过重拳打击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勤不出力”等问题,加强了作风建设,提升了机关效能,改善了发展环境。

出台问责规定,让“太平官”不得“太平”。丽江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丽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两个问责办法明确了14类76种问责情形、10种问责方式,旨在重拳整治执行不力、作风散漫和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讲节俭的目标。

盯紧“关键少数”,让作风建设成为各单位的分内事。丽江市规定,各级党委特别是单位一把手,在作风建设方面负有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执行不力将被问责。为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丽江市实施了“重要节假日督查+平时明察暗访”的模式,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既抓重要节点又抓平时监督,既抓大问题又抓小毛病。

开展专项整治,让作风顽疾无处遁形。紧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教育、医疗、执法机关等重点领域和部门,集中排查线索,整治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在全市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整改存在问题128个,完成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38名,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2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和“四风”问题作为重点,2015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点名道姓通报3批95起顶风违纪典型。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36件。重视发现和解决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各类诉求3340个,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