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以监察建议方式力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4-07 08:13:4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通过下发监察建议,能让纪检监察机关握紧监督责任这一‘牛鞭子’,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成常态。”州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以监察建议为抓手,突出执纪特点,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用党纪政纪律衡量干部行为,用办案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对执纪行为的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部门(单位)存在监管不力、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整改落实。2015年7月,州纪委监察局对州农业局种子站主要领导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及时向其主管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对给予相应政纪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43.09万元。2015年8月,对州博物馆存在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侵占国有土地建房等问题,向其主管单位州文体广电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对相关责任人先予以免职;向州国土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对违规侵占国有土地问题进行查处。目前,相关单位已对监察建议书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上报州监察局。

2015年以来州纪委监察局共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规范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14次。通过对监察建议书的有效运用,一方面,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另一方面,有效压实了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一步,州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专门台账,就已发出的监察建议书明确专人进行督促指导,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号销账管理,切实加强跟踪问效,对无故不执行监察建议的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