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五条措施”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发布时间:2016-04-07 09:32:36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委委托州纪委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研,通过听取汇报,走访企业、窗口单位、社区、办事群众,召开“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近三年退休老领导座谈会等方式,查出了症结,找出了难点,提出了整治措施,着力营造从严从实干事创业环境。

通过调研,查出的症结是,不作为方面: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尸位素餐,只占位不想干事;只当二传手,凡事都交给手下,美其名曰放权;综合性材料征求职能部门意见,职能部门不认真对待,不提出建设性意见;参加会议只当听会者,不主动发言,不发表意见;以会议落实会议;重大决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结合发展需要、不科学论证评估,导致一些重点建设、重大项目和重要投资骑虎难下;不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不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想方设法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遇到困难只找客观原因。乱作为方面:国家明令禁止批准的也敢批准或默许;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安排低保、廉租房、救灾救济款物优亲厚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超越当地实际大拆大建,导致财政欠账严重;利用手中权力搞利益输送,为特定关系人开绿灯;打着跨越发展、特事特办的幌子,要求下级部门不按程序予以办理;答应老板的项目用地报批快,征地过程中给农民预留的土地迟迟不报批;市政工程资金不到位就进行招投标。找出的整治难点是,难界定:“不作为乱作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没有统一的标准,界线不清,界定比较难;难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施体为行政机关,受体为行政机关的服务对象,若服务对象不举报,则很难发现。特别乱作为行为,往往是一些违法行为,很隐蔽,不容易被发现;难惩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纪律处分往往是轻处分,一些人抱着只要不丢饭碗,不怕追究小责的心态,因而很难起到震慑作用,容易出现反复的情况。

德宏州明确“五条措施”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一是加强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问题,着力解决滥用职权、权力寻租问题,着力解决不敢担当、不负责任问题。二是强化学习,针对“不会为”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决策水平。三是健全制度,建立一套发现预警、监督巡查、问题处置、信息反馈、奖惩激励为一体的制度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合理划分党与政、正与副、集体与个人、不同层级之间的职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形成科学有序、清晰无缝的可检查、可考核、可追责的干部责任链条,构建覆盖决策、执行与监督的责任规程。同时,对“为官不为”的情形作更为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四是突出监管,当前,表面上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越来越少,“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由明转暗,要有针对性地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大额度资金、信访集中领域等方面加强监管,深挖不易发现的问题。五是严肃追责,严肃追究发案单位的主体责任,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屡教不改的人严肃处理。(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