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三个着力”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发布时间:2016-04-07 09:07:19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年来,麻栗坡县从制度建设、规范处置程序和处置程序三个方面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确保查办案件规范安全。

从完善管理机制上着力。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副书记直接抓,相关业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规范管理、明确要求,实现对涉案款物的收缴、管理和处置工作的归口管理;制定了《麻栗坡县纪检监察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对涉案款物的暂扣、管理和处置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建立了责任机制,在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中,理清各自职责,分清了责任。

从规范处置程序上着力。严格落实涉案款物按程序处理制度,在案件查处结束后,对涉嫌犯罪案件中的款物,及时将涉案款物随案移交司法机关,并对随案移送款物进行跟踪监督;对违反党政纪案件的涉案款物,根据处分决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及时上缴财政;对未进入立案程序,以初步核实、谈话函询等方式了结问题的涉案款物,不管是初核对象主动上交,还是责成初核对象退出的涉案款物,均由承办室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主动上交的礼品礼金均按规定上交财政;对经调查核实,不属于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由承办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直接退还原交款(物)人或其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十八大以来已先后7次办理6.52万元涉案款的退还手续。

从处置程序上着力。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案件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涉案款物的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保管及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纠正,对不纠正的,委局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防止办案风险。十八大以来共处理涉案款物价值400多万元,没有侵占、截留、挪用、坐支、调换、私存、私分、丢失、损坏、变相使用或擅自处理涉案款物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