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运用“四种形态”实现快查快结

发布时间:2016-04-06 10:38:4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着力提高查办腐败案件效率,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先后查处了西双版纳旅游渡假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付开伟、王旅十八大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案件。及时查处了西双版纳旅游渡假区党委柳壹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收受礼金的行为。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开展纪律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专案组”工作机制,由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专案组”组长,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公检法等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在查处付开伟、王旅等案件中,坚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做到认识、指挥和行动“三个统一”,实现信息、人员、职能、经验和成果“五个共享”,成功突破案件。

实现快查快结。对严重违纪案件,在保证办案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两个达到、两个及时”,即凡是达到司法机关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凡是达到纪律处分的及时结案,准确履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的职责,不做党内的公检法。在查处付开伟、王旅案件中,用2天时间快速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