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四个着力”整治“为官不为”

发布时间:2016-04-06 10:24:0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勐腊县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推动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围绕“大作为”“善作为”“能作为”“强作为”要求,重点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为官有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着力于项目落地。将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项目落地、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事项,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及时查处因履职不到位贻误工作推进等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成立监督检查调研组采取走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审批职权集中的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等人员的方式,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的部门开展走访了解和监督检查。制定下发《勐腊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方案》,成立五个效能检查组对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走访,了解项目审批单位服务质量、审批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开展开展监督检查 45次,督促解决和整改问题 8个,促进全县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着力于抓民生改善。制定《中共勐腊县纪委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省、州、县各项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扶贫资金使用高效、党员干部务实清廉,为全县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督促领导干部善作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单位开展“转走访”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对扶贫主管部门扶贫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暗访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核实并督促整改。

着力于抓巡访检查。将信访职能向基层延伸,及时发现和处理纪检监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条禁令及“四风”等违纪违法问题为主,巡访要求信访室每年必须深入各乡镇、农场巡访两次以上,巡访人数不低于150人;派出纪工委每年必须巡访监督联系部门访两次以上,巡访人数不低于150人;乡镇、农场纪委每年必须巡访辖区内各站、所,村委会、生产队巡访两次以上,巡访人数不低于500人;巡访工作开展以暗访为主、明察为辅,及时发现和上报巡访线索和重要线索,做到早提醒,早处理,推动领导干部为官有作为。截至2015年11月24日,共巡访单位(站所)204个、村委会(生产队)70个、村小组(居民小组)373个,巡访人数3171人次,发现违纪线索9条。

着力于抓案件查处。推行和完善乡镇纪委分片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配合、系统联动”的反腐败格局。十八大以来,勐腊县纪委共立案查处118件12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件16人。2012年查处了侵吞天然橡胶良种苗补贴系列窝案,积极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