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

发布时间:2016-04-05 17:01:23   来源:德宏州纪委

“市委办、市政府办、户育乡等16个单位部门及乡镇,瑞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等7个省、州驻瑞单位被评定为优秀单位;畹町工管委、姐告工管委、勐卯镇等9个区、乡镇、农场,市人大、市委统战部等34个市直单位,瑞丽海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22个省、州驻瑞单位被评定为合格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市政协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近日,瑞丽市在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通报了2015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

去年底,瑞丽市委、市政府对全市6个乡镇、2个区、2个农场、81个市直及省州驻瑞单位共91个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量化考核。从检查考核情况来看,全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体现了对主体责任的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腐败问题,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通过考核,评定出优秀单位24个,合格单位65个,基本合格单位1个,不合格单位1个。

通报明确,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