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严明纪律要求 倡导廉洁过节文明祭祀

发布时间:2016-04-05 11:21:54   来源:文山州纪委

“提倡低碳祭扫,树立文明理念;提倡廉洁节俭,反对借机敛财;提倡文明为先,反对封建迷信……”在州庆和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民族节3个节日即将到来之际,文山州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大力弘扬正气新风,纷纷通过下发通知要求、短信提醒、媒体宣传和发出倡议书等方式,强调节日纪律严明要求,提倡廉洁过节、文明祭祀。

文山州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十严禁”要求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过节意识,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通过发出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倡导党员干部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宣传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祭祀行为,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马关县要求严格执行《马关县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活动实施办法(试行)》,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等文明方式缅怀先人,告别祭扫陋习,三月三民族民间祭祀活动做到传承发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优良传统,营造崇尚科学、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纷纷倡议在清明祭祀活动中,带头作表率,实行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清廉形象。

同时,该州要求按照《文山州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等通知规定,紧盯清明期间纪律作风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查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加大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切实营造廉洁自律、勤俭过节的良好“清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