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曲靖市于2016年1月13日至20日,由市委常委率队,组成10个综合考核组,对9个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80个市直单位和3个纳入综合考核的垂直管理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
“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3家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于2016年6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将组织复查验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近日,曲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部门2015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强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以考核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亮出来”,把“两个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核心地位“突出来”,促使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高高扬起问责追究的“牛鞭子”,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个党员的心上,落实到行动上。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让党内监督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