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三项措施”严明“二月会”期间纪律

发布时间:2016-03-28 15:11:47   来源:怒江州纪委

随着兰坪白族“二月会”临近,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遏制“四风”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兰坪县纪检监察机关“三项措施”严明“二月会”期间纪律。

超前安排部署,强化宣传教育。根据实际,及时制定《关于对2016年兰坪白族“二月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方案》,对节前、节中、节后开展监督检查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节日期间重点监督的内容。同时,公开电话、电子邮箱、网站等举报方式,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节前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810条,做到提醒在前、招呼在前。

细化督查内容,灵活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对2016年兰坪白族“二月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方案》,结合兰坪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有关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督查组,重点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执行纪律情况是否监管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公务用车标识粘贴、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定点停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节前在县城附近的山庄、饭店、大型超市、土特产销售店、茶室、KTV等娱乐消费场所公款消费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派出9个工作组30名纪检监察干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8乡镇和40个部门工作纪律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二月会”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加大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追究。经督查,全县各级各部门暂未发生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