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确定今年基层腐败问题整治的六个重点和时限要求

发布时间:2016-03-28 10:08:46   来源:大理州纪委

在3月24日下午召开的全州深化整治基层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大理州对今年深化整治基层腐败问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整治工作的六个重点、六个目标和具体时限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大理州2016年深化整治基层腐败问题将紧盯县市、乡镇、村(居)组、基层站所等传递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人”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用权任性问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占用及强农惠农领域巧取豪夺、截留私分等以权谋私问题;三是脱贫攻坚、社保、救助等领域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办事不公问题;四是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作风专横问题;五是基层党员干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等“四风”问题;六是镇、村、组少数干部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尽职责或失职渎职、胆大妄为等不会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实问题。

据了解,此次深化整治基层腐败问题,要达到六个目标:即“压担子”,切实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查本子”,通过审计监督规范村组财务管理;“量尺子”,切实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强化规矩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正路子”,切实查处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温暖民心;“打板子”,强化责任追究、正风肃纪;“盯位子”,扎实做好换届监督工作。

根据会议部署,要求通过本次深化整治,做到对全州所有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的全覆盖,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和时限要求。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全面完成村(居)级财务审计,对“三资”存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村(居)民小组,要重点抽查审计,并及时向党委(纪委)报送审计报告及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进一步认真收集、梳理问题线索(涉及换届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巡视交办、重复举报等问题要重点办理),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逐条规范排查处置,建立问题处置档案,切实加大谈话函询,做到件件可查询、事事有结果。严肃监督执纪,严格纪律审查,抓好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追责记录台帐,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建章立制,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究问题根源,及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固化成果。全面梳理总结,要求各县市、各相关部门于2016年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州纪委。

大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表示,州纪委将继续实行州纪委常委联系县市、五个纪检监察室“总承包”机制,抓好对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县市纪委建立相应的挂钩联系制度、明确监督督导责任,要让党委政府的各项好政策落地生根,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确保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深化整治工作任务。(张 琮  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