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规范专家讲座和评审活动管理

发布时间:2016-03-28 10:08:15   来源:省委高校纪工委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学校讲座、评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阳光发放各类酬劳,防止发生违规发放讲座费、评审费的现象,曲靖师范学院颁布了《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对校内教学讲座、学术讲座、学科竞赛讲座、专题报告及其它类型讲座,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才选拔评审、教师资格评审、表彰奖励评审、基建与采购招投标及验收评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评审、学科专业评估或专业认证评审、教育教学项目及成果评审、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审、评估或论证评审等领各类活动评选或竞赛评审、学校重大项目的报酬费用作出规范。

《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讲座、评审活动的管理,规定学校各领导小组、委员会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的研究、检查、鉴定、审定等活动,一律不得设定为评审活动发放评审费用;实行讲座、评审活动审核备案制,对无经费来源的评审活动不得发放评审费。明确规定了负责组织评审的单位工作人员,因履行岗位职责而参与评审活动的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举办各类培训讲学的人员,不得发放讲座费或评审费。

《管理办法》对巧立名目变相发放讲座费、评审费,套取讲座费或评审费,对不按要求报备、违规设立评审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滥发讲座费、评审费的行为,以及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参加而不参加活动的,或者无故拖延相关评审活动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者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