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个+” 纪律审查工作提速增效

发布时间:2016-03-26 15:45:40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6年以来,为加强反腐力度,加大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嵩明县纪委采取四项举措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助推纪律审查工作提速增效。

“人员+物资”,配强纪律审查软硬条件。将全县4个镇(街道)划片编号,两个检查大组、四个纪工委编号入片,分别负责片区的纪律审查工作,并指导片区内镇(街道)纪(工)委纪律审查,“种”好自己片区内的“责任田”。为全县4个镇(街道)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和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并为各镇(街道)纪委配备了相关纪律审查设备。

“制度+机制”,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出台了《嵩明县安全文明纪律审查实施办法》《党政纪案件的办理流转审批程序规定》等制度,对纪律审查程序步骤、纪律要求、纪律审查组织和对提供案件线索人员奖励等做出明确规定,形成线索来源不单调、纪律审查过程有“靠头”的机制。继续推行大组协作纪律审查制度,有效整合全县纪律审查资源和力量,组建起纪律审查协作片区,从根本上改变了各部门纪委单兵作战、单独纪律审查的现象。委局机关一盘棋,充实纪律审查人员力量,全县纪律审查合力明显增强。

“培训+指导”,提升纪律审查业务水平。采取业务学习、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分类、分批、分层组织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提高他们的纪律审查能力。同时,县纪委对镇(街道)纪(工)委纪律审查办理过程进行业务指导,帮助研究分析案情,典型案件则直接安排县纪委干部参与办理,切实提升镇(街道)纪(工)委干部的纪律审查质量和水平。

“监督+考核”,增强基层纪律审查效果。嵩明县纪委采取年初制定计划、年中加强督导、年末强化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级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在纪律审查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升案件查办效果,治理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