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宁县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打造“知责、定责、担责、追责”的责任链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扛稳、抓牢、做实。
以知责为基础,增强责任意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县纪委全会、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试点动员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确定2016年为“纪律规矩强化年”,制定下发活动方案,科学谋划“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十个一”学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通过自检自查,针对查找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
以定责为核心,促进压力传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本乡镇、单位(部门)的年度责任制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进行细化。县委、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九严禁”、“十严禁”纪律规定以及“六个关键环节”重点督查工作,督促全县领导干部分级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打牢换届工作基础。对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检查指导联系单位进行调整,重新明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及联系单位的职能职责。
以担责为关键,切实履责担当。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必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从严从实上好廉政党课,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带头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及要求。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带头与县委常委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帮助县委常委明确“肩上责任”。县级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50余场次,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宣讲党规党纪并督查学习教育情况,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以追责为保障,纵深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 17名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提问,接受参会人员测评评议。(杨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