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以纪为先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三个转变”

发布时间:2016-03-25 08:56:51   来源:昆明市纪委

“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树’、拔‘烂树’,形成有效遏制,不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三个转变”。

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摈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问题”的思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无论对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凡发现问题线索都逐一进行核实。改变过去仅将情节严重、符合移送司法标准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的做法,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只要违纪的,都要核实,都要作出处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用纪律思维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2015年,寻甸县纪委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1名干部、缺席会议的36家单位、迟到早退的55家单位、请人顶会的18家单位进行了通报。

从 “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转变。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教育,告诫党员干部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组织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44人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第一时间征订1200余份《准则》和《条例》赠送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员,确保人手一份,并安排派出的九个纪工委分别到所负责联系的单位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宣讲,同时成立14个县委宣讲团分赴10个乡镇(街道)、78个县直部门开展宣讲活动,举行宣讲报告会3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1000余人,使两部法规入脑入心。及时征订《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1800余份发放到全县党员干部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两学一做”,把该书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

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因岗位特殊,权力集中,一直都是关注重点。寻甸县纪委严把纪律戒尺,在瞄准“关键少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最基层,紧盯乡镇(街道)、站办所、社区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重点围绕民生资金、社会保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专项整治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5年,寻甸县纪委共组织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开展了14次明察暗访,抽查干部3180人次,开展会风会纪督查26次,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察访宾馆、饭店等220余家(次),抽查公车650余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