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运行至今,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龙陵县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四措施”助力“五级联动”,搭建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制度先行,明确职责。配套出台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诉求工作办法》等21个诉求解决工作制度,为开展此项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依据。明确专人负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管理,督促各乡镇、各村(社区)及时录入群众诉求,上报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对录入总量未完成任务和存在超时未办件的乡镇及时进行电话提醒,确保每天登陆,每月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业务人员有工作变动时,及时指定其他工作人员接手管理。
整体联动,强化排查。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重要作用,强化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整体联动,切实加大信访排查力度,与综治、司法、林业、国土、社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各村(社区)做好群众诉求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切实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286件次,办结3280件次,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99.9%。
规范操作,注重审核。在确保完成录入任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录入质量,切实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录入的每一件群众诉求信息完整、文字表述清楚、处理意见合理,在审核中发现录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的,及时提醒相关乡镇进行修改。
严肃追责,督促落实。按季通报各乡镇的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完成情况,层层追责。对未完成季度录入任务的乡镇、村(社区)进行红色预警;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录入任务的乡镇,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约谈乡镇纪委书记,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录入任务的村(社区),由乡镇纪委书记约谈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各乡镇内出现村(社区)连续三个月没有录入群众诉求的,由乡镇纪委向县纪委信访室上报书面情况说明。(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