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6-03-24 08:06: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来,保山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找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结合点,深化落实“三转”,突出“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风清气正、遵规守纪、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2015年1月,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改革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数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7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3.6%。从事监督执纪主业公务员编制数(含委局班子编制数)由原来的17个增加至33个,占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编制总数42个的78.6%。根据“三转”要求,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13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退出121个,保留15个。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了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了职能交叉,切实增强监督的力度,更好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突出抓好“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常委班子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以贯之抓作风,扎实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市委常委带头宣讲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带队检查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市、县(市、区)两级媒体开设“书记访谈”栏目,37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围绕“两个责任”接受电视访谈。以述廉述责推动责任落实,自2013年实行述廉述责制度以来,共有42名县处级、177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在市、县(市、区)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细化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发了《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为主”,深化改革成果。认真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依规依纪处理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等行为。出台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市管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了提名考察程序,进一步增强了上级纪委领导的权威性。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61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04件,立案234件,审结2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5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7人。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意把握“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抓大不放小,采取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人员,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组织处理,让其失去继续腐败的行为和条件,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在惩处违纪当事人的同时,对有责任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全年对31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28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22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7人。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强化了“不敢”。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紧盯重要岗位、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充分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体现教育关口前移。对44名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推行了廉政承诺制度;加大约谈力度,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2轮281人次。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市共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71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案件8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和5个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多措并举向“为官不为”亮剑,受理并办结举报6件次,保持了对“为官不为”严格问责的高压态势。

坚持正反结合,狠抓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弘扬杨善洲精神,以“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善洲林场为阵地,切实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全市共有659批21754名党员干部到善洲林场接受教育。以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素材,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案警实录》2000册,以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例为题材,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狂妄的代价》,在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市警示教育基地”保山监狱的作用,全市共有35批次1640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开展以“九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引领党员干部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增强纪检工作透明度

积极运用新媒体,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通了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微信公众订阅号“廉洁保山”,通过网站和微信两个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工作经验成效、案件查处等信息。在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媒体刊发了专题报道,在《保山日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等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实时跟踪关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和经验。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投稿,全年共有600余篇(条)反映保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成效的文章被上级新闻媒体采用,对外宣传了保山形象,对内凝聚了保山力量。

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召开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市级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会等,向省、市有关媒体以及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界通报十八大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并点名道姓通报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50起。与保山广播电视台合作,利用媒体资源,向人民群众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信息,回应了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的政策解读、警示教育、信息传播等功能,对本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起到了较强的警示震慑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争当党风廉政建设排头兵”大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树好忠诚、学习、正气、担当、律己“五个标杆”。制定《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实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立了专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专区,专门接受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实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加强对办案人员落实审查纪律的监督。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83件。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承包督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件,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承包督办117件。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17704件、“政风行风热线”解决群众诉求72件。

强化专项纪律检查。以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重点,以确保政令畅通、保障跨越发展为主线,以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为重点,围绕全市“一带一路”47个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制定开展扶贫攻坚战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出台了包括不准迎来送往、不准层层陪同、不准大吃大喝搞聚会等内容的挂包帮、转走访“十不准”纪律要求,突出精准着力,对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交纳伙食费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的3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全市共对125人进行问责,有力促进了保民生、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在“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推动下,2015年,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居全省州市前列。全市共实现生产总值551.96亿元,同比增11.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1.83亿元,增30.7%;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647元和8572元,增8.5%和12.4%,切切实实让人民共享了发展成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