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三坚持”持续强化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23 08:46:36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5年以来,祥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定位,整体谋划,狠抓细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折不扣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持续“三坚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抓早抓小,力促思想认识转变。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谈心,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及时提醒,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思想认识,切实做到防微杜渐。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对7人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 96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

坚持力挺纪律,助推作风转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决纠正理想信念缺失、庸俗散慢现象。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及举报受理、核实查办、信息反馈、通报曝光等制度,2015年全年开展明察暗访110余次,约谈1人,问责42人,政纪处分2人。

坚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正风肃纪,积极开展案件查办。通过案件查办,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各部门的办事效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15年全县共进行纪律审查65件79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86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3人。(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