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四种形态”严管干部

发布时间:2016-03-22 14:44:1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5年以来,勐海县纪委切实转变纪律审查思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用纪律尺子严管党员干部。

“清转报结”让问题线索100%处置。信访件实行归口管理,对问题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立台账,严格按照五类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优先处置涉及“三类人”的问题线索,紧紧盯住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做到线索100%排查、100%处置;推行乡镇纪委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和案件查办“签字背书”、案件督查通报制度,强化线索处置再核查力度。

审查模式改变让干部作风转起来。改变审查模式,将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成为常态。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委建成“干部之家”。2015年共开展明察暗访3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6起6人,作组织处理4人、问责两人,对负有监管责任的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点面结合让执纪问责成为常态。积极探索完善“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硬性标准与弹性约束相结合,从党纪层面量化适用情形,明确从重加重、从轻减轻情节,对明知故犯、不知悔改者予以严惩,督促发案单位主动自查整改,做到宽容相济;坚持在岗尽责与终身负责相结合,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予以明确,避免追责“点到为止”“避重就轻”,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坚持问题通报与案情剖析相结合,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将典型案情剖析作为学习讨论内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和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严惩基层腐败让群众获得感增强。针对惠民政策落实关键环节,紧盯农业建设项目,危旧房改造、扶贫救济、“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持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先后严肃查处了沿河社区集体贪污低保金和廉租住房补助金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