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述责述廉不是拼文采,是在讲工作。每一位同志都必须要结合实际,讲重点,实实在在落在自身工作上。”云龙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该县委纪委书记刚提出这样的要求,参会人员就感受到此次述责述廉的“火药味”。
“刚才你讲到了扶贫攻坚,可是我没有听到你镇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来维护群众利益,你能不能具体给我们讲一下?” “你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除了规定的动作和要求外,镇党委在2015年是否创新实施了行之有效的举措?2016年如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连番提问,让站在发言席上的乡镇、部门负责人“坐立不安”,不仅“红了脸”,更是止不住地“出汗”。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让监督执纪问责变成为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云龙县纪委建立了述责述廉常态化机制,采用“专、督”的方式,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日日自省”,并将“省之感悟”化作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不断规范自身工作,谦虚务实、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专”,即专门在县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会议上述责述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督”,即由县纪委常委按挂钩联系乡镇和县纪委工委书记负责监管联系单位部门,对全县11乡镇和66各县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督责督廉,抓实工作,消除懈怠。
云龙县纪委委员每年根据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述责述廉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对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打分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28名乡镇、部门负责人以不同形式向该县纪委委员进行了述责述廉。 (魏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