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1+1”约谈模式 促“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3-22 14:36:09   来源:德宏州纪委

“作为部门的‘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直接责任和全面领导责任,既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也要敢于严管班子,带好队伍,还要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好比一张车上的前后轮子,只有同时驱动、同时着地、同时发力,才能保证行驶的安全性、平稳性,派出纪工委要坚守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派的优势,聚焦主业,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对监督联系单位出现的问题应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病变成大病。”为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近日,芒市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监督联系纪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年初,市委组成12个考核组,对79家签订责任书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综合考评,34家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44个为合格、1个为基本合格。根据市委制定出台的《芒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监督联系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谈话指出,去年芒市工业园管委会因1名班子成员和1名干部职工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导致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说明平时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作为主责部门和直接对口联系的纪工委,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被约谈单位要实事求是看待存在的问题,提振精神,敢于担当,切实增强“两个责任”意识,认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对口联系的纪工委,要强化学习,准确运用 “四种形态”,真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发挥出派的优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定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落实‘两个责任’当作一项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用实际行动来回答约谈效果。”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监督联系纪工委书记均表示要变压力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开展自查,重拾信心,坚决打好翻身仗,重塑形象。(张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