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16-03-22 14:39:3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联合州财政局对部分单位2015年1月至4月份期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中发现州民宗局、州旅发委等6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问题。西双版纳州纪委灵活把握和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教结合,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责令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检查18人,整改问题94项,退回违规报销经费10087.5元,督促帐外管理资金27785元及时入账。

严格调查的程序不减少。对州属6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州纪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将问题的调查提升到案件查处的高度,逐级呈报审批并启动调查程序,严格遵守办案制度和规定,紧紧扭住经费管理这条主线,确保以查清问题为目的,不因问题严重与否而减少工作流程,不因工作量的大小而忽视每一个环节,积极查阅大量资料,认真甄别和核对每一笔公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全面固定每一个问题的证据材料。在对问题的查处和责任的认定上,充分保障了各单位对存在问题享有的解释权,结合各单位党委(党组)人员分工情况,合理区分责任,不搞“一刀切”。

坚持调查的标准不降低。及时制定调查方案,准确把握调查方向,精心拟制谈话要点,重点确定调查内容,严格控制谈话范围,合理安排调查时间,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合理分工部署,及时调阅相关凭证,既彻查直接反应出来的问题,又深入挖掘存在的隐性经费开支问题。为有效杜绝经费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系列问题的重蹈覆辙,严格按照“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工作思路,不片面注重对违规开支经费问题进行调查,还对不规范的开支项目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提醒。

坚持惩处与教育相并举。对6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和审计出存在的问题,我们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问题查清后,深入到各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限期纠正违规问题,让各级领导和各位具体操作的人员都能正确认识到违规批准以及违规操作使用经费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确保建立规范和完善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在开展调查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各单位财务以及管理人员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共同对照规定查找问题。对调查出来的问题搞好分类,共同商定解决办法和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有效堵塞各种漏洞,对细小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含混不清的问题共同查政策、找规定,仔细甄别,正确区分。各单位领导也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6个单位也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共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