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派出机构认真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6-03-21 16:19:23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5年以来,按照大理州纪委监察局关于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的相关要求,州直属机关纪工委认真督促负责联系的大理市下关镇贯彻落实好洱海保护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好纪工委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建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州直属机关纪工委及时制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在州纪委监察局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州直属机关纪工委成立由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下关镇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与大理市党群部门纪工委、下关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并按时向委局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统计月报表。

制定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按照委局工作安排,及时分别制定了2015年度和2016年度《大理州纪委派出直属机关纪工委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方案》,紧紧围绕州纪委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方案中确定的洱海流域规划建设整治情况、环保设施管理运行情况、入洱海水质治理情况、服务业排污整治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年度必须完成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任务、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七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结合大理市和下关镇的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对下关镇贯彻落实州、市两级关于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的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深入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纪律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巡察暗访、拍照摄影、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实地检查走访。2015年11月3日,州直属机关纪工委专项纪律检查小组,首次到下关镇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组在听取了镇党委有关领导就下关镇开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后,深入实地查看了太和村渟溟溪、大庄村莫残溪、洱滨村阳南河两侧农户及经营户生产生活排污设施建设情况和村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2016年3月4日,州直属机关纪工委专项纪律检查小组再次深入下关镇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实地查看了下关主城区街道卫生情况、金星河、西洱河、洱滨村阳南河、太和村渟溟溪两侧居民及经营户生产生活排污情况、清洁卫生状况,大关邑村村落污水排放及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农村住房在建户管理情况。同时,检查组对下关镇在开展洱海保护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了认真调查了解。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发现,在洱海保护中还存在:沿湖群众环保意识参差不齐,生产生活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对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的一些措施部分群众不适应、不习惯,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少数村组干部工作主动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入湖河道沟渠沿岸村民排污设施不配套,取缔排污口存在困难;沿湖村落污水系统及其收集管网因修建时资金、设计、施工等原因,现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及管网收集率低,且环卫设施不足,不配套等问题。

强化问责严肃纪律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违纪必肃、违法必究,对相关失职、渎职或党员干部违反洱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按照《下关镇开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相关规定,目前,下关镇在洱海保护综合整治工作中已对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机关部门负责人共约谈12人次;对工作拖沓、不负责任的3名镇村负责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处理。对检查发现问题的17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10份,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和经营户发挥主体作用,自觉投身到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中,把洱海保护为己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作贡献。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加强巡查督查,按照“一村一策”措施因地制宜解决问题。要认真开展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紧实施村落污水处理及收集管网提升改造建设,杜绝污水直排洱海。要加强对现有村落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运行、管护,完善管理,对已建、在建和未验收的全部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督促限期完工验收,确保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要对洱海周边客栈、餐饮、酒店等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健全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管理体制,形成常态化、动态化得管理模式。要持续加大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州、市、乡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力量,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邹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