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强化“一把手”监督向非工作时间延伸

发布时间:2016-03-16 10:11:38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三年来,曲靖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积极探索,采取有力措施,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工作时间向非工作时间延伸,变分时监督为全时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实施《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曲靖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非工作时间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非工作时间“六个严禁”的纪律规矩,规范约束党员干部非工作时间的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廉洁自律纪律等,划定了纪律的“红线”。

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廉述责、落实主体责任专题报告等制度,将非工作时间活动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约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执行以来,先后为1435名县处级干部建立完善了廉政档案;159名县处级干部报备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34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述责并接受测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进行述廉述责并接受测评。发挥人大、执纪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人民群众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非工作时间活动情况,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

整顿歪风邪气。整顿“会所中的歪风”,整顿高尔夫球场、私人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和对外办事机构,特别是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问题。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全市1281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从严惩治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健身卡、消费券等问题,歪风邪气得到遏制;强化公务车的监管,自2013年起对全市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管理和节假日期间定点封存,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公务用车均在前后挡风玻璃张贴“曲靖市公务用车”标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年来,开展专项督查21次,发现问题75个,处理人员88人,通报单位62个。通过强化公车监管,减少了“车轮上的腐败”;整治干部“走读”现象,针对家不在工作所在地的部分县乡干部早去晚回、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往返折腾上,不能真正沉下身子扎根基层,与群众距离越拉越远,且造成不必要浪费的问题,各县(市、区)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继出台严禁干部“走读”的规定和整治方案,加大干部“走读”的整治力度,通报典型问题,“走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转变,罗平县领导干部带头狠刹婚丧娶嫁、建房乔迁等大操大办之风,从县级、科级领导再延伸到一般干部,最后辐射到城乡,让人不堪重负的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陆良县采取思想、行政、法治相结合的手段,运用攻心、算账、联动等方式,大刀阔斧整治“游丧”、“闹丧”,使阻塞交通、相互攀比且愈演愈烈的陈规陋习悄然消失,干部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看住节日节点。“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节日病”,根据不同节日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室内媒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群众透过件件“小事”见微知著,看到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自2013年至今,做到了逢节必查,督查组在各节日节点深入单位、高速公路出入口、大型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休闲山庄、茶室、风景区等开展明察暗访,在察访中发现问题151个,通报单位87个,处理人员61人。

开展专项整治。抓住影响全市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和监管薄弱、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以抓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理6人;查处违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8起,给予党纪处理20人;清理清退“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40256人;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问题8个,处理9人,涉及金额33万余元,对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