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五提升”持续反腐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6-03-16 09:37:2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一系列行动,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提升思想政治水平。以理论武装为引领,提升思想政治水平。领导班子成员以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参加理论中心组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活动,组织开展知识测试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市纪委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去年,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学习研讨15次,干部职工学习会20余次,不断增强理论武装工作实效。

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以团结协作为根本,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市纪委常委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保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利用民主生活会、班子碰头会等形式,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思想交流,把汇报工作与思想交流结合起来,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起来;本着“分工不分家”原则,制发《关于调整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对领导分工进行明确,建立权、责统一机制。推行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领导干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2015年,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常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委局领导与分管部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轮53人次。

提升监督执纪水平。以主责主业为天职,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带头执行《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制发《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工作点管理使用规定》《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19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4人。积极选送全市76名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61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04件,立案234件,审结2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0人。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承包督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件,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承包督办117件。

提升廉洁从政水平。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提升廉洁从政水平。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职务犯罪案例等案例50起。组织659批21754名党员干部到善洲林场接受教育。从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333件违纪违法案例中,选取62个典型案例汇编成《案警实录》,发放2020册,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以昌宁县委原常委、田园镇党委原书记刘杰腐败案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狂妄”的代价》,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累计人数达6500多人。以保山监狱为阵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35批次1640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以作风建设为根本,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编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材料汇编》《学思践悟》《唤醒党章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等学习资料。扎实开展“一教育五行动”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累计委局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和扶贫挂钩村调研指导工作15次,班子其他成员26次56天。选派5名新农村工作队员,深入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鸡茨村、大中村、尖山村等基层一线开展工作。多方协调资金和项目,帮助搞好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共协调各类资金704.716万元。(岳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