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持续刹风正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适时下发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点持续纠正“四风”的纪律规定,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相关纪律、带头廉洁过节,抓好重要节点管控,切实管好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崇廉尚俭氛围。
常态明察暗访。在重要节点,紧盯“四风”的新表现、新动向,派出察访组,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模拟办事、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及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深入各级各部门、商场超市、酒店饭庄、交通要道、办公场所(办事窗口)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违规使用公车等不正之风。
严格监督执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查快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顶风违纪行为,挤压“四风”问题存在空间。2015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市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起19人。
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2015年,先后对巧家县卫生系统贪腐窝案、昭阳区司法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大关县教育系统私设“小金库”的有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