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15 17:10:03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年来,在深化“三转”工作中,红河州纪委州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不断明晰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成效。

为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监督职责作用,红河州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负责部门巡查办法(试行)》,按照州纪委州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各派出纪工委结合被巡查单位实际制定巡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巡查工作。近年来,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先后对71个州属部门进行巡查。巡查工作按照“动员启动、听取汇报、公布巡查组联系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下属部门、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程序,采取召开或列席有关会议,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调阅党委会、民主生活会记录等各种档案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及谈话提纲、民主测评表,开通巡视工作受理电话、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电)来访等多种方式,对被巡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巡查。

红河州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门调整,州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等实际情况,先后3次对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和联系部门进行调整。在最近一次的调整中,根据州属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能职责进行分类,将工作性质和职能职责相近或相似的部门划为一类,分别由不同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这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负责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在日常工作中,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统一部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州属部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纠正和通报了一批顶风违纪行为。在2015年,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委局机关相关职能室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州庆等时间节点开展数轮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中。此外,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负责联系部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纪律检查等。

在深化“三转”工作中,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主要时间精力用到正风肃纪和纪律审查上来,着力抓好负责和联系部门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受理负责和联系部门的信访举报问题,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自办、协办违纪案件等工作。近年来,州级派出(驻)机构参与和开展监督检查共740次,核查信访举报数62件,核查信访举报件占同级核查信访举报件数的54%;核查后立案11件,立案件数占同级立案件数的34%。2015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红河州9个县市进行巡视,按照州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受理信访件数、处理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结案数均大幅上升。州纪委监察局8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全年共受理信访件95件,处置问题线索29件,立案8件,结案5件,真正体现了把工作力量和主要时间精力用到纪律审查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