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9件

发布时间:2016-03-15 15:14:0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按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及时汇总、审核,督促规范处置,认真组织问题线索排查会,严格处置程序,提高问题线索排查的科学性和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及时有效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升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2015年州本级处置反映州管干部问题线索99件,拟立案27件,初核23件,谈话函询20件,了结29件。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一是出台了《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对州管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受理、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集中管理,依规履行转办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州管干部问题线索提交线索排查会;二是利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建好用好管好问题线索,做到问题线索管理便捷高效;三是督促承办室严格程序,统一分类、统一处置标准。

审核把关五类处置方式。一是分析是什么人举报,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举报人了解被举报人到什么程度,了解越深,反映的问题越可信;二是分析为什么举报,举报目的是什么,目的不同,反映问题的可信度就不同;三是分析反映的问题,被举报人自身条件有没有能力违反被反映的问题;四是分析有什么证据,如果列举的证据与反映问题有关联性,则问题线索质量较高,应优先列入初步核实;根据反映的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

加强跟踪督办。通过集体排查会研究确定问题线索,对列入核查的问题线索,强化督查指导,建立“一人一表明细台账”的管理办法,实施督查指导,严格遵守办理时限的规定,保证集体排查的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从案前、案中、案后三个方面对问题线索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促使案件查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列入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做好谈话函询通知的编号和制作,督促承办室按程序做好背书和写好谈话函询工作报告,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

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线索排查,促进依规办案,严格按照《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要求,形成标准严格、处置及时、程序规范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不断推进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案件查办提供可靠案源。定期对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发挥问题线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分析情况上报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进一步体现查办案件“两个为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