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南县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批评教育“不放松”。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2015年,累计对560个单位、837人(次)的廉政情况进行审查;对12个单位、19名党员干部发放《责成说明问题通知书》或《信访监督卡》;为5家单位、22名党员干部澄清失实举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挂号整改问题5个。
责任追究“不懈怠”。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和《广南县问责办法》,注重在纪律审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中查找责任缺失、履职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2015年,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95人进行问责处理。
惩治腐败“不手软”。惩治腐败态度坚决,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高举反腐利剑,形成强大震慑。2015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07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4件;立案查处87件92人,党纪处分84人,政纪处分22人,双重处分14人,刑事处理19人。
基层反腐“不等靠”。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等靠群众举报反映,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基层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主动出击,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2015年,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科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村长“六小”案件13件16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33.96万元。( 陈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