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以“六大纪律”为戒尺 加强纪律审查

发布时间:2016-03-11 10:17:15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在纪律审查中,始终坚持以“六大纪律”为戒尺,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做到监督执纪“零容忍”。2015年,全县共立案57件,同比增长56%,处分党员干部6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挽回损失69.98万元。

金平县纪委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纪律审查的方法,围绕纪律审查体制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拓展纪律审查平台,整合纪律审查资源等方面,推出了领导包案制、督办考核制、查审分离制、限时办结制、划片包干制、片区协作制等8项具体措施,提升了增强纪律审查工作的水平。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部署、具体过问、具体协调、具体督办。同时,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要强化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领导,实现纪律审查工作的“攥指成拳”、“县镇(乡)一体”。此外,该县还注重研究案件的关联性,致力于案件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辐射,不断探索基层反腐的有效做法,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去年以来,该县所有乡镇纪委均有自办案件。(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