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楚雄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04件(次),同比增长31.98%,立案307件,同比增长20.86%,结案309件,给予党纪处分263人,政纪处分74人(党政纪双重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72人,挽回经济损失7296.25万元,为2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肃查办了12名处级、75名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在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中,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309人,其中轻处分113人,占36.57%;重处分150人,占48.54%;移送司法机关72人,占处理总人数的23.3%。
驰而不息纠 “四风”,发现违纪问题112个,追究责任162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4人;立案审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23件23人;开展 “红包”专项整治,114名党员干部上交“红包”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