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四化”推进基层规范运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发布时间:2016-03-11 09:36:32   来源: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从严管住全体党员,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通过强化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化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措施,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工作制度化。规范村(社区)工作,推进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化。从明确村级组织职能、理顺村级组织关系、提高村级组织工作效率入手,从“管人、管钱、管事、管物、管地和监督”等方面对村级组织行为进行规范,把属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还给村民,让基层党组织从行政事务圈子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党建、谋经济、保稳定,使村委会依法自治、照章理事、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管理民主化。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村(居)务管理民主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事项制度,涉及经济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关系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评议并经过群众代表听证和投票表决,发挥群众在村(居)务决策和管理上当家作主的作用,使村(居)务工作步入民主化轨道。

自治法制化。落实村(居)民自主权利,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不断完善村级党组织成员选举办法,推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工作,落实党员群众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按章办事、自主理事,增强村(居)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

监督程序化。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把财务收支、土地转让、基础建设、产业发展以及惠农政策落实、资产资源处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村务工作作为监督重点,采取乡镇(街道)纪委、农业服务中心与村民民主监督相结合,党员与村民监督相结合,事前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等措施,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实现多层次、全过程监督,促使村务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