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短会,讲短话;要敬业有功、怠业必惩;要不跑上层下基层、不看关系看政绩……”去年以来,玉溪市制定“八要”工作要求,着力整治学风不正、会风不严、文风不实、话风不纯等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地让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八要”要求刚提出时,曾有人议论,“八要”工作会不会是一阵风?如今,翻阅党风、政风建设成绩单,“八要”工作已在玉溪落地生根。
建章立制明确要求。打出“组合拳”,让端正风气的“高压电”始终保持强劲。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市委“八要”意见和方案,以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将责任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督查转变作风。 抓实作风建设,持续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发送和不收受“红包”承诺。元旦、春节、“五一”和端午等重要节点期间,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抽调27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68个明察暗访组,明察暗访753个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表率干部力行。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不打招呼,轻车简从,直插基层,到各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学校随机调研,对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办公。 机关干部沉下身子,深入基层一线,工作身体力行,甩开膀子干,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帮助基层解决困难问题,做到既了解实情,又树立良好形象。
惩处立威强化震慑。市纪委制定了《“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方案》,分解细化1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各县区也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出台奖惩措施,建立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的考核机制,确保重大项目按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强力推进。2015年,共有1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问责3人。全市问责干部205人,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