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营造“违纪不是‘小节’ 遵规才是常态”的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2016-03-10 08:42:53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来,为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改变“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错误认识,突出 “监督执纪无死角,党员干部全覆盖”,昌宁县采取四项举措,把纪律规矩亮出来、挺起来、严起来、立起来,防止纪律规矩变成“纸老虎”、“稻草人”。

学习,“亮”纪。以“纪律规矩强化年”为契机,在全县1003个党组织18686名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让《准则》《条例》走进组织生活,让纪律规矩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营造“全员学廉”氛围;以考促纪,以任前廉政大考、日常学习小考,专题考、临时测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自觉性、紧迫感,形成“全员考廉”常态,切实把纪律规矩“亮”出来。

教育,“挺”纪。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用好“正反”两种教材,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组织全县31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961人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法纪宣教平台教育1期80人,发送廉政短信1639条;搭建“三个平台”,即“一网”(纪检监察网)、“一群”(纪检干部微信群)、“一屏”(手机屏)强化廉政宣传教育;把好教育培训关,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99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强化规矩意识,增强执纪办案能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实现群众、党员、干部同学廉、共促廉,让廉政文化“见缝插针”,切实把纪律规矩“挺”起来。

监督,“严”纪。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以“五个清单”为抓手,以干部纪律作风为切入点,常抓不懈纠“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的顶风违纪、穿“隐形衣”的行为。制定《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办法》,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凝聚巡查巡视、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办督办等监督力量,抓小节、重细节。灵活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注重快查快结,加强问题线索的排查,提高纪律审查效率,切实把纪律规矩“严”起来。

制度,“立”纪。通过加强“1+N”制度体系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从严从实管理干部,“1”是指县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意见》,是整个制度体系的核心,明确了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边界,搭建起制度“笼子”的主干;“N”是指围绕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制定的系列制度,包括: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婚姻变化报告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干部监督员管理办法、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署名推荐干部办法等系列制度、办法完善起制度“笼子”的分枝,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段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