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永德县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凡四必”措施,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发生。
对拟提拔干部的个人档案“凡提必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查制度,对所有拟提拔的干部,考察组都要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主要看干部本人档案的“三龄两历”情况,对干部年龄认定有争议、身份学历证明材料不齐全、干部档案材料涂改或重要问题情况不明,影响任用的,一律暂停任用程序。
对拟提拔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对所有拟提拔的干部,县委考察组都要对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查阅,主要查看所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原始表,查看填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有没有存在有疑问的地方,对存在故意隐瞒组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为等问题的坚决取消任用资格。
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凡提必听”。一旦人选进入动议程序,县委考察组须就考察对象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书面征求县纪委的意见建议及评价。县纪委即全面核查动议人选历年信访举报,信访有问题或没有正式结论的坚决不启动。
对干部选拔任用提拔和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反映的,坚持“凡提必查”。在相关问题没有查清楚之前,一律“放下”,暂缓任用,杜绝“带病提拔”情况发生。
2015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共对92名提拔轮岗科级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县纪委共为126名干部出具了廉洁自律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