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举措加强监督执纪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发布时间:2016-03-08 10:17: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规范谈话函询。出台《嵩明县谈话函询办法》,规范谈话函询工作。2015年,共对经调查难以认定或问题轻微构不成违纪的9个单位和5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谈话,有49人上交了礼金,金额合计8.79万元,49人均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在函询中说明没有收送红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进行了口头提醒并记录备案,在今后工作中一经查实,有隐瞒情况的,将从重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注重问题整改。对有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后,达不到党政纪立案标准,但需作适当处理的,县纪委监察局向涉案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建章立制,深入开展源头防腐工作。截止目前,向相关单位下发各种建议书27份,其中,《整改通知》8份,《监察建议书》1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免职建议书》4份。督促9个发案单位建立相关制度13个,督促指导乡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个,逐步构建“不能腐”工作机制。

强化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党的纪律和规矩解读》,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到发案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通报典型案例20余次;组织25名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对79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49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组织全县党员干部1200余人到嵩明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300余人次到县法院旁听公开审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组织100余名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廉’接你我他、‘洁’身靠大家”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创建嵩明党风廉政网。编撰《嵩明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印发全县。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自律意识逐步增强,“不想腐”效应初步显现。截止目前,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至县纪委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