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落实“四种形态”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03-07 15:13:51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昌宁县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厉惩处极极少数,又常态严管大多数,削除了大多数党员“与己无关”的侥幸心理,保证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严管之中,让“外围看客”成为被监督检查的“当事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覆盖。

打“预防针”治“未病”。一是以“纪律规矩强化年”为契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通过领导带学、个人自学、集体帮学,以学促考、以考促学等形式强化对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补足精神之“钙”;二是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庭审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等,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震慑,强化不敢的氛围;三是各级党组织突出抓早抓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开展“无问题”谈话,有反映约谈,做到咬耳扯袖廉政提醒谈话长效化,使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

打“避雷针”治“初病”。一是以“五个清单”为抓手,突出干部纪律作风重点,明确职责权限,健全监督机制,以《条例》为镜、以《准则》为绳,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二是突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措施,抓实廉政风险防控;三是监督检查抓常,高密度督查、高频次通报、高强度问责,形成监督检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打“免疫针”治“小病”。强调“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在提醒谈话的基础上,既查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老虎”“苍蝇”一起打,让“少数人”成为教育“多数人”的典型。

打“强心针”治“重病”。重在立案审查,形成震慑。准确把握“严”字当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和腐败的“毒瘤”,坚决拔除,绝不姑息迁就,在纪律处分的基础上,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保持党的健康肌体。(段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