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规范“约谈”早提醒 红脸出汗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6-03-07 09:06:24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期,为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景谷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诫勉提醒和约谈工作。

《规定》明确了约谈的对象为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单位及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景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县纪委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约谈1次,每年至少约谈2次。除常规约谈外,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进行约谈;乡镇、县级部门单位出现贯彻执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等八种情形的,必须进行约谈。《规定》还明确了约谈工作的准备、实施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以及必须遵守的5条工作纪律。约谈情况将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2016年1—2月,县纪委监察局已经对1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2名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