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采取“三种方式”提高问题线索排查成案率

发布时间:2016-03-03 16:17:0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按照为领导决策、为办案服务的要求,及时汇总、审核,督促规范处置,认真组织问题线索排查会,严格处置程序,既坚持有腐必惩,体现“四种形态”的执纪观念,又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提高问题线索排查的科学性和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对州管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受理、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集中管理,依规履行转办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州管干部问题线索提交线索排查会。利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建好用好管好问题线索,做到问题线索管理便捷高效。同时,按照《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督促承办室严格程序,统一分类、统一处置标准,及时做好向上级报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审核把关五类处置方式。着重分析是什么人举报,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举报人了解被举报人到什么程度,了解越深,反映的问题越可信。同时,分析为什么举报,举报目的是什么,目的不同,反映问题的可信度就不同。分析反映的问题,被举报人自身条件有没有能力违反被反映的问题。分析有什么证据,如果列举的证据与反映问题有关联性,则问题线索质量较高,应优先列入初步核实,根据反映的问题线索,分类进行处置。

以线索处置体现新办案理念。在问题线索排查中,在同等条件下,对“三种人”优先安排初核。对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比较集中,身处重要岗位将来还有可能提拔的“三种人”作为办案的重点。牢固树立执纪“四种形态”思维,注重抓早抓小,把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重要处置方式。通过谈话函询进行提醒,促进抓早抓小,同时也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措施,避免问题线索积压。

2015年,西双版纳州纪委按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州管干部问题线索99件。其中:拟立案27件,初步核实23件,谈话函询20件,了结29件。通过问题线索排查,及时有效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使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