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以专项督办的方式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3-03 09:03:4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以深化“三转”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以专项督办的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让群众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加强协调,缜密部署。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州纪委监察局召开问题线索专项督办会,精心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抓住执纪为民的着力点,切实履行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严肃查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州纪委纪检监察室承担综合协调任务,同县市区纪委一起抓好落实。

收集线索,集中排查。为开展好督办协调工作,州纪委纪检监察室深入到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搜集“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助、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线索。并到县市区纪委参加线索排查会,根据问题线索的具体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领域性等标准,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筛选,选取9件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专项集中督办。

加强督促,确保质量。专项督办会议结束后,按照干管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县市区纪委书记亲自到州纪委领取督办函,对督办的问题线索县市区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查结果,确保件件有着落,线索不流失。对督办的问题线索州纪委纪检监察室及时跟踪,了解掌握审查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在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提出指导性的具体意见。并督促县市区纪委在审查中加强请示汇报,在立案和处理前必须征求州纪委的意见。

坚持舆论导向,及时通报曝光。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集中通报、专项通报等方式,对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力度越大、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倒逼收敛、收手,起到了通报一批警示一片威震一方的效果。

2015年,共转督办问题线索21件,涉及25人,涉案金额8538.31万元,立案查处8件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通过专项督办,明确传递了 “零容忍”正风反腐的态度和决心,形成了全州上下一心,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