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坚持再坚持,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扭住“四风”不放,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和酒店、饭店、超市等重要场所,对节日期间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120件,核实后查处22件。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016年元旦又对8起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和2起落实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及时回应了社会和群众关切。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见成效。在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中,全市2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金额达26.1万元。23人因收受红包及购物卡被查处,涉及金额144.66万元。在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中,全市清理规范129名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56名在社团兼职的离(退)休领导干部,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2388名。
从严整治“为官不为”不手软。认真落实《关于玉溪市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和《关于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意见》,重点对“庸懒散混”和“温吞型、打盹型、太极型、木偶型、比划型、说唱型”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管理不严和作风不正的相关单位领导进行问责。2015年全市问责干部205人,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51人。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了核查,对涉及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问责,分别给予免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专项纪律检查护民利促增长。对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和落实稳增长、扶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市委“八要”、“七位一体”、稳增长措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踪问效。充分利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梳理企业反映问题、意见建议及措施324条,形成27项问题清单并分解落实到19个市直牵头单位进行办理。建立市纪委常委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力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稳增长大局中解决问题、优化环境、提升服务、促进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