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32次,通报批评各类作风问题单位50个,干部职工1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件2件2人……去年以来,红河县始终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动向,坚持寸步不让,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看住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红河县针对节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通过抓节点整治、抓节点典型,狠刹公款吃喝风、拜年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用车攀比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九股风”,切实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效。2015年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县500余名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批次5300余条。共监督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24人。
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治理“四风”问题。红河县一手抓整改,一手立规矩,不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长效监督纠治机制,认真落实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建立廉政档案,监督执行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人事等制度。
积极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党务公开引领政务、村务、厂务、司法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全面公开。2015年,全县党务公开2943期、政务公开1513期、村务公开194期、厂务公开147期、司法公开3006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122期。组织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批次60人;监督领导干部离任交接21个单位42人次。518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廉洁自律公示、填报了2015年度廉政档案。各乡镇、政府工作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48人在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述廉述责。做到“纠治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形成一种规矩、增强一份约束”,确保各级干部的言行始终处在监管之下,确保纠治了的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以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有效提升执纪执法机关履职能力和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该县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贯彻落实,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组织调研活动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明显减轻了乡镇和部门负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节约会议经费,切实转变了会风,提高了会议效率;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减少行文数量和文字篇幅,进一步规范了行文程序,杜绝越级行文、多头行文和重复行文,切实提高了文件质量;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