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换届工作确定七条选人用人标准

发布时间:2016-03-02 08:03:22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州全州组织部长暨县(市)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对本次换届工作州委确定了七条选人用人标准,即:立场坚定、维护稳定的政治标准;亲民、利民、爱民护民的群众标准;不畏艰苦、真抓实干的作风标准;敢于碰硬、善于担当的责任标准;一线工作、基层历练的经历标准;实绩有效、群众公认的政绩标准;守法依规、廉洁自律的纪律标准。

班子结构及年龄要求。本次换届选举在领导班子结构上,将按照老中青相结合进行梯次配备,不简单搞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县级党委班子40岁左右干部,达到班子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乡镇领导班子,35岁左右干部配备数达到班子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按照中央和省委“女干部总量应比上届有所增加,县级党委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的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配备1名女党委书记,各乡镇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同时在选人上要求各地要立足实际,在保证干部质量前提下进行应配尽配,但不降格以求。

增加领导班子职数。据悉,本次换届后领导班子的职数有所增加。全州县(市)委党委常委职数将增加为1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政府正职1名、专职党建副书记1名、专职维稳副书记1名),常委为9名。乡(镇)党委委员统一设置为11名。

突出基层导向。本次换届,选拔乡(镇)干部突出基层导向。要求乡(镇)领导班子中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三。同时扩大选人视野,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力度。各乡(镇)从这三类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做到应配尽配。同时注意选调企事业单位人员、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乡(镇)班子换届的人选,充实基层班子领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