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纪压”水分 让扶贫更加精准

发布时间:2016-03-02 08:40:14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5年,大理州为了让扶贫更精准,狠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干部问责办法,全州问责干部32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0人、一般干部及村干部245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了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大理州利用警示教育促精准扶贫。充分利用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南涧县警示教育中心、巍山县警示教育中心三个警示教育阵地优势,把群众身边的重点“拍蝇”典型案例进行展示和剖析。分批组织乡镇各站所、村“两委”班子党员干部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树牢为民意识,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编印了《大理州典型案件警示录》,利用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题材进行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及驻村干部的警示教育,2015年适时通报典型案例4次23起。同时,开展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筑牢基层党员干部党纪国法防线和廉洁精准扶贫意识。

严格考核督查促精准扶贫。由州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室分别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查纠工作中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驻村工作纪律、农村财经纪律等规定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将督查、考核结果与评先推优、年度考核挂钩,受到通报批评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单位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比,干部不得提拔使用,为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提供纪律保障。同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倡导依法信访举报和反映问题,通过阳光监督,实现扶贫对象精准。

据了解,大理州还严格要求州县乡干部工作队工作纪律,明确要求不准在基层白吃白喝、不交生活费;不准在基层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在基层酗酒滋事、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不准向基层和挂帮农户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收受土特产;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增加基层负担、搞迎来送往;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