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富县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采取措施,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驰而不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带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实施办法,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该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昭通市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对如何常抓不懈开展好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全县领导干部进一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上来。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单位进一步采取会议强调、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文件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领会;利用《水富新闻》、有线电视和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30余次;纪委监察系统出动50余人次,采取上门打招呼敲警钟,引导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自觉性,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墙上宣传栏,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的通知》和《水富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同时,研究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1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全面完成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问题专项整治,2015年,接受科级以上干部报告备案11件,没有发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
严肃监督,严厉查处。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全县督查力量,组织6个明查暗访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电子取证等方式,紧盯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工作纪律等突出问题,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针对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于顶风违纪的,坚决依纪依规从严快处并点名道姓曝光。2015年,开展作风专项督查8次,发出督查通报9期,全县问责单位18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1名,其中:县纪委分别在5月和9月对2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的3名工作人员在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