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加强监督执纪 让洱海更清更美

发布时间:2016-03-01 10:23:14   来源:大理州纪委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时指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大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多管齐下,加强监督执纪,治理和保护洱海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洱海边的居民真切地感受到洱海水质越变越好。

强化主体责任监督。州纪委出台了《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主体责任监督,推动洱海管理保护部门采取措施认真履职。2015年,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高效推进。坚持依法治湖,加大对洱海流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8件。拉网式排查沿湖客栈、餐饮等经营户5488户,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484户,封堵排污口1378个。强化工程治湖,完成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子项目12项,进入安装调试14项,累计完成投资28.47亿元。推进科学治湖,统筹推进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综合保护治理,编制了《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及7个专项子规划,组建成立大理洱海湖泊研究中心,定时开展水质监测,建立了下游受益区补偿上游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制度。突出全民治湖,先后发动274万人次,清理入湖河沟722公里,拆除河边厕所423个。聘请50名洱海保护网络义务监督员,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强化网格化管理监督。启动洱海保护精细化管理,实施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全方位细化分解到全流域16个乡镇和两个办事处、167个村委会和33个社区,以及29条重点入湖河流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出台《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州纪委干部职工分成16个组每周派出一个组检查督促洱海治理工作。

强化执纪问责。出台《大理州纪委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强化对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监督检查。州委、州政府及州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州纪委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以追责问效倒逼责任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2015年,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289次,发现问题155个,下达交办督办通知26份,整改完成109个,约谈领导干部125人,问责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停职处理2人,立案调查16人,对在洱海流域环境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6名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并公开曝光。

2015年1月至12月,洱海水质6个月达到Ⅱ类,6个月为Ⅲ类。(陈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