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五抓五突出”履行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01 09:02:2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连日来,剑川县纪委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尽责,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贯彻到行动中。

抓全会筹备,突出“传”。为确保上级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县纪委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积极筹备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及时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向全县领导干部传达贯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的压力层层传导。

抓党规学习,突出“广”。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新法规,以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集中宣讲、专题研讨、撰写理论文章、开展知识竞赛、手机短信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系统学习,让《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累计开展宣讲129场次,开展专题学习154次,有9353名干部参加了学习。

抓监督检查,突出“勤”。坚持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问责问效,聚焦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着力抓好问题整改。春节期间开展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15次。

抓宣传教育,突出“早”。把抓好纪律和规矩教育、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2016年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实行分层分类廉政谈话和诫勉约谈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提醒纠正问题。年初对履责不力的20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约谈。

抓队伍建设,突出“严”。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基层调研制度、重大事项报告、保密等制度,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把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作为纪检干部的新要求,针对监督力量薄弱、执纪能力不足等问题,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实战练兵”。( 李红霞)